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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安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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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讲解

    什么叫消防

    防火与灭火

    “消防安全”即预防和解决(扑灭)火灾的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知识性、科学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密切相关。只有在全社会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科技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增强全民防范与扑救能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

    常用消防安全口号: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消防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消防事关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防范火灾,人人有责,人人防火,户户安全;防火安全无小事,时时处处需留心;消防安全齐参加,预防火灾靠大家;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

    火灾的危害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对于火灾,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总结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经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在增多,火灾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据统计,我国70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2 .5 亿元,80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3.2亿元。进入90年代,特别是1993年以来,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到年均十几亿元,年均死亡2000多人。实践证明,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就越来越突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是对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做好预防火灾的各项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二是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而一旦发生火灾,就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减少火灾的危害。火灾不仅毁坏物质财产,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还直接或间接危害生命,给人们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危害。每年都有许多儿童被火灾夺去生命。同时因儿童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也不在少数。

    物业公司要履行的义务:1、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组织灭火。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供消防安全意识。3、对所管理的场所、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装修工程中的消防管理。4、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组建物业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演练,确立消防安全负责人。6、在管理区域内按照消防管理要求配置消防设备设施。7、和地区消防主管部门建立消防联动报警机制。

    物业管理中涉及《消防法》相关条款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二十九条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消防日常管理档案需要整理的资料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审核、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四)消防安全制度;(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六)、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八)新增、的合格证明材料;(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八)火灾情况记录;(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一、火灾预防基本观念1、火的形成需要下列三个条件:即可燃物、空气和火源,三者缺一火即无法形成。2、对火灾扑救,通常采用窒息(隔绝空气),冷却(降低温度)和拆除(移去可燃物)等三种。二、火灾的种类依我国国家标准(CB4968)的规定可分为四类1、普通火灾(A类):凡由木材、纸张、棉、布、塑胶等固体物质所引起的火灾。2、油类火灾(B类):凡由引火性液体及固体油脂物体所引起的火灾,如汽油、石油、煤油等。3、气体火灾(C类):凡是由气体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都称为气体火灾,如天然气、煤气等。4、金属火灾(D类):凡钾、钠、镁、锂及禁水物质引起的火灾。5、电器火灾:凡是由电器走火漏电打火引起的火灾称为电器火灾。

    三、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方法1.泡沫灭火器:适用AB类火灾,分为化学泡沫和机械泡沫两种,其中化学泡沫使用时颠倒使用,现已淘汰,而机械泡沫使用方法同于粉灭火剂。缺点:造成污染,不可使用于C类火灾,每四个月检查一次,药剂一年更换。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BC类火灾,使用方法:a)拔出保险插销:b)握住喇叭喷嘴和阀门压把;c)压下压把即受内部高压喷出。每三个月检查,重量减二》需重新灌充。缺点:使用人员极易冻伤。3.干粉灭火器:分为ABC和BC干粉两种,其中适用ABC类火灾,使用方法:a)拔掉保险销;b)喷嘴管朝向火焰,压下阀门压把即可喷出。三个月检查压力表(1.2Mpa)药剂有效时限三年。4.清水灭火器:它最适合灭A类火灾,不适合扑灭其它类火灾。采用拍击法:先将清水灭火器直立放稳,摘下保护帽,用手掌拍击开启杠顶端的凸头,水流便会从喷嘴喷出